困难学生每学期资助一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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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7日09:21 东方新报 |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办法出台 新报讯(记者)昨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湖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办法》正式出台,规定给家庭贫困学生 提供三个等级的救助,每学期资助一次。同时鼓励和动员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开展经常性的助学活动 。
助学对象主要为接受义务教育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和城镇低保户家庭子女、城乡孤儿、残疾学生以及因突发事件至贫 等家庭中正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子女,适当兼顾其他困难学生。助学的主要方式是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免书本费、免杂费、 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根据家庭贫困程度分等级救助。一等助学金:免杂费、书本费并适当补助寄宿生生活费;二等助学金:免 杂费和书本费;三等助学金:免杂费。各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序,实行分类管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