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农民也可评职称(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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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7日09:26 哈尔滨日报 | |||||||||||
今年,海口市除中小学教师仍然按试点做法逐步推行评聘分开外,其他系列全部实行“双轨制”,即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相互分离,申报不受职数限制,评定资格不直接与工资待遇挂钩,各单位可根据空岗情况和工作需要,在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中择优聘任或竞争聘任。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向复合型人才方向发展,凡符合职称申报条件的,可根据自己拥有的专业知识和学术技术水平,同时申报评审2个系列(专业)以上的专业技术资格。 在人员申报上,今年凡在海口市工作的流动人员,符合申报条件,经聘用单位考核鉴定,也可按规定程序申报评审。 此外,对海口市农村具有一技之长的乡土人才,符合申报条件的,也可以按实际专业水平和能力,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时可在学历、论文要求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可到各类企事业单位应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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