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社长被罚九千日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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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7日10:19 东方网-上海青年报 | |||||||||
A 本报讯昨日记者获悉,日本德岛简易法院(基层法院)近日下达判决,认为中国赴日本打工的小婕等人所在公司老板,触犯日本轻犯罪法,对这名日本老板处以9000日元的罚款。目前,该名日本老板已经如数交纳了罚金。
据公布以上消息的日本共同社报道,德岛区检察院就德岛市园艺公司中国进修生宿舍内被安装监视摄像头,涉嫌违反《轻犯罪法》(窥视)罪名对该公司老板(64岁)实施了简易起诉。起诉书指出,该社长于5月2日上午8时前后使用装在食堂的小型摄像头,并通过附近宿舍值班室内的电视机窥视食堂内的情况。 5月上旬,居住在宿舍内的女留学生发现了食堂内的摄像机。虽然社长对其行为作出了“为防止(进修生)失踪和吵架”的解释,但留学生方面对此则持相反观点,表示:“曾经在食堂角落里换衣服”。 7月22日,德岛简易法院(基层法院)下达了判决,处以9千日元的罚款。该老板现已缴纳了该数额的罚金,并表示服判。 昨日晚,记者与已回到沈阳的小婕及小婕家人取得联系,他们表示对日本老板被判决的事情还不知情。 中国驻日本大阪总领馆的一名领事告诉记者,他们对此事尚不知情。但9000日元的罚款与最初总领馆方面依照日本国法律,进行估计的数额基本相符。 《华商晨报》供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