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水资源管理有依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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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7日10:22 中国环境报 | |||||||||
本报讯记者日前从海南省水务局获悉:旨在加强水资源保护管理与开发利用而制订的《海南省水功能区划报告》,不久前在海口通过了水利部、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珠江水利委员会和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省水务局等有关单位专家的联合评审。它标志着海南经济特区水资源的行政管理工作有了新的科学理论依据。 据了解,该省已划分一级水功能区46个,其中保护区19个(主要为源头水),保留区
据介绍,该《区划报告》根据全省水资源开发利用和水污染防治现状,按照水资源流域管理和区域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以保障水资源的多功能为着眼点,合理确定各水域主导功能。对全省集水面积大于500平方公里以上的南渡江、昌化江等18条河流和具有饮用水功能的主要中型以上水库进行区划,全省列入区划的河段总长1983.2公里。水功能区划分采用两级体系,即一级水功能区和二级水功能区。 据悉,该省是国内较早实行水资源行政管理职能改革的省份。目前包括城乡地表水处理在内的全省水资源管理与开发工作已由省水务局统一监督管理,并已通过地方立法形式加以明确。该《区划报告》也为水务部门实施水资源的综合管理提供配套理论依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