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总局公开批评23家电解铝企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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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7日11:29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记者陈红梅)昨天,国家环保总局对黑龙江佳木斯铝厂等23家污染物超标排放的电解铝企业进行公开批评。今后,环保总局将继续定期公布环保不达标、污染物排放超出国家标准的电解铝企业名单,使其接受公众监督。 经核实,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标准的这批电解铝企业包括:黑龙江佳木斯铝厂、吉林白山市浑电铝业有限责任公司、辽宁抚顺铝厂、内蒙古包头铝业公司、山西协合铝业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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