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干活被砸致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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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7日12:02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张小乙实习生张林房琳静)在工地干活被突然倒下的支撑架管砸中头部,造成重伤并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承包公司在支付了部分治疗费用后便甩手不管。受害人马某无奈诉至市劳动仲裁委。仲裁委日前作出裁决,要求承包公司完全支付马某的医疗费、伤残补助金等6万余元,每月按时支付其伤残津贴和护理费。 2003年2月,下岗职工马某经熟人介绍到我市一公司承包的工地打工。同年5月2日,马
去年10月,马某申诉到市劳动仲裁委,要求进行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经鉴定,马某系工伤,伤残等级为二级,属因工伤完全丧失劳动力。 市仲裁委认为,承包公司不按规定,违法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法人资格、没有建筑工程资质的自然人唐某,由此发生的工伤事故应由承包公司承担责任。因此仲裁委裁决承包公司一次性支付马某医疗费、伤残补助金等共计61989.3元。从今年6月起,每月支付马某伤残津贴850元、护理费289.36元,马某今后旧伤复发治疗费用由工方审核后全部报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