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破获一起金额超亿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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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7日13:27 东北新闻网 | |||||||||
吉林省吉林市公安局26日向媒体公布,吉林市纳士塔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在负债经营的情况下,在民间非法从事高息吸收公众存款活动,共集资上亿元。目前,这一案件已被吉林市警方初步侦破,共抓获27名犯罪嫌疑人。 2003年12月,吉林市公安局获悉纳士塔公司正在进行高息吸收公众存款活动。警方迅速查明,这家公司成立于1999年1月,注册资本250万元,董事长为刘国民,主要从事纳士塔
警方初步查明情况后,于2004年3月组织警力将纳士塔公司董事长刘国民、“融资”业务操作人之一杨林抓获。通过审讯查明,从2003年9月至2004年1月,刘国民等人与“众儒智慧管理团队”负责人侯林坤等12人联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到今年3月18日为止,公司共吸收资金1.23亿余元,参与群众4887人次。目前,尚欠群众近5000万元。对非法吸收的上亿元资金,纳士塔公司没有正式财务帐目,只用白条充帐。非法吸收的资金中,2800万元为公司用于征地、建办公楼、买设备等,各融资部部长提走代办费2600万余元,“众儒团队”带走1200万元,5700万元用于返还群众本息。 随后,警方赴北京、四川等地,将主要涉案犯罪嫌疑人抓捕到位。据他们交代,2003年5月,杨林经人介绍与纳士塔公司董事长刘国民相识,刘提出请杨林为其引资,2003年8月,杨林将以侯林坤为首的“众儒智慧管理团队”成员找到吉林市。杨林、侯林坤等在明知纳士塔公司负债400余万元经营的情况下,与刘国民商定,以纳士塔项目为名,在民间以高息集资,并由“众儒团队”根据刘国民提供的部分资料,夸大事实,使用煽动性语言制作成《商业计划书》等材料蒙蔽群众。9月8日,双方商定集资方案,初步定两个月为一期,返款比例是1:1.52,即投资100元,两个月到期还152元,集资人获20%利息,市场代理费即融资部部长或存款介绍人提取的费用为20%,“众儒团队”提取12%的市场综合开发费用。截至今年1月,双方共集资上亿元,“众儒团队”提成1200万元。1月11日晚,“众儒团队”人员见纳士塔公司欠大量群众集资款无法偿还,将所得款项私分后逃出吉林省。 目前,纳士塔公司18个部门经理已抓获13名,“众儒团队”主要成员落网。此外,警方还追缴大量赃款赃物,共扣押、冻结赃款赃物折合人民币2395万余元。由于纳士塔公司没有正式会计帐目,警方还努力进行参与集资群众的登记工作,并已登记1000余人次。 警方从中国人民银行吉林市分行等部门了解到,纳士塔公司的“融资”行为属于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变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严重破坏了当地正常的金融秩序。由于公司无力偿还集资款,大量集资群众血本无归。(新华网记者李亚彪) [编辑: 孙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