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游多国可只申请一国签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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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7日17:28 深圳晚报 | |||||||||
欧洲游组团实施细则出台手续简化 游多国可只申请一国签证 上海消息据上海青年报报道,欧洲游是否会遇到签证“瓶颈”?7月26日,记者从国家旅游局获悉,“赴欧组团的实施细则”已出台并陆续下发各省市,按照“细则”规定:组团
根据“实施细则”要求:旅行社所组旅游团人数应不少于5人,前往申根协议15国中多个国家(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冰岛、意大利、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和瑞典)旅游,可以只申请一国签证,中方旅行社可以向主要目的地国(旅游团停留时间最长的国家)驻华使馆申请签证;如果主要目的地不确定或在各目的地停留时间平均,组团社则向第一站目的地国使馆申请签证,而旅游线路如果包含其他14个国家,则需分别签证。(刘畅) 作者:刘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