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巨额药费29万元 佛山一患者被医院告上法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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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7日21:18 新华网 | |||||||||
这是佛山第一例医院告患者的案件 一名拖欠29万元巨额医药费的患者被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告上法庭。日前,该案经佛山市禅城区法院调解结案。据悉,这是佛山市第一例“医院告患者”的案件。“一医”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该院每年被拖欠的医药费达数百万元之巨,不堪重负,该院将把更多的恶意欠费患者推上被告席。
今年17岁的小明(化名)来自广东北部山区。他37岁的父亲谢伟(化名)在佛山做生意。2001年起,小明因罹患“多发性肌炎”,先后四次入住“一医”。小明的疾病表现为呼吸肌无力。呼吸困难时,需要使用呼吸机人工辅助呼吸,且要进入ICU重症监护室,医疗费用极高。前两次住院治疗后,谢伟都在清偿了医疗费后让儿子出院。2003年6月至9月间,小明再发病,再次入住“一医”,住院期间产生医疗费用共7万余元,但出院时谢伟只交纳了2万余元,拖欠5万余元。2004年2月3日,小明又因“呼吸功能衰竭”,再次入住“一医”,住院至2004年6月2日,病情已明显缓解。在此期间产生医疗费用27万余元,仅交纳医疗费用3.6万元,再度拖欠金额近24万元之巨。院方多次与谢伟沟通,要求其支付医疗费,但未果。“一医”于是一纸诉状将小明和身为法定代理人的谢伟推上法庭。 在法庭上,谢伟对于拖欠医疗费的事实及数额均无异议,但提出无偿还能力,要求分期付款偿还。7月13日,经禅城区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医院减免20%医疗费(即58250元),余下233000元医疗费由谢某从2005年3月31日起每季度偿还7500元给医院,直到所欠医疗费用清偿完毕为止。案件的受理费6879元,由原被告双方各自承担一半。(文/丁华区惠妍段园辉)(来源:羊城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