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协助法院执行银行被罚1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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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8日00:11 华夏时报 | |||||||||
本报通讯员李思记者刘相龙报道近日,中信实业银行北京奥运村支行因拒不协助划拨被执行人存款,被朝阳法院依法罚款1万元。 据了解,倪某(被执行人)拖欠某银行购车贷款53332.25元,其贷款担保人北京新世纪保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世纪公司)在履行了担保责任后,将其诉至法院,进行追偿。
2003年12月26日,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倪某应于2004年2月15日前履行给付欠款义务。倪某后来未按期履行调解协议规定的义务,因此新世纪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依法向中信实业银行北京奥运村支行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其协助划拨倪某在该行的存款57922元。该行以倪某在该行也有债务为由已将倪某的存款内部冻结,拒绝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经法院耐心细致地讲解法律,该行最终放弃“只冻结不划拨”的要求,将有关款项划拨至法院账户。法院对其作出1万元罚款的处理。现该行已将罚款交至朝阳法院。原作者:来源:华夏时报共有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