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水商户三问“新秀水市场” 秀水施工改造带来消防隐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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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8日00:22 华夏时报 | |||||||||
本报记者张浩报道昨天,本报报道了新秀水市场(东大桥商业楼)工程地下结构完工、进入地上结构施工阶段的消息后,秀水商户代表随即向记者反映,东大桥商业楼工程已经给秀水市场带来了防火隐患,鉴于近期内建筑工地连续失火的情况,希望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与此同时,他们针对“秀水市场”问题提出了三点疑问。 “新秀水市场”施工给秀水市场带来的消防安全如何解决?昨天下午,秀水商户张秀
开发商拿地是否经过正规的手续?商户律师陈小兵在随后的采访中向记者指出,目前北京市开发商拿地应是通过公开的土地拍卖,用投标的方式解决。而东大桥商业楼工程开发商拿地则是通过协议出让,没有经过公开拍卖。据陈小兵调查,开发商和北京市有关部门有一个出让合同,如果按先前的有关规定出让土地要经过北京市政府批准。 东大桥商业楼工程项目立项和商委有关规定相冲突。陈小兵告诉记者,北京市商委2003年3月6日公布的商业“白皮书”———《北京市流通业发展分类指导目录》中明确提出,北京城区三环以内不再新增营业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仓储式商场和各类批发市场,而“新秀水”市场的立项明显是违背北京市商委的规定的。 针对秀水商户和商户律师提出的三个责问,记者采访了“新秀水市场”的开发商北京新雅盛宏房地产公司的总经理季卫,季卫表示,现在是一个比较微妙的时期,有些东西不便多说。原作者:来源:华夏时报共有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