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区底层居民擅挖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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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8日02:33 新闻晨报 | |||||||||
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擅自挖井最高可罚1万元 晨报记者谢惠仁 住着豪华新公房、别墅,却不顾明文规定擅自挖井取水,过起了原始的怀旧生活。记者昨天亲赴位于宝山的某豪华公寓别墅,发现该小区底层至少有50%的家庭擅自挖井取水,
刘先生起先并未考虑挖井,因为隔壁人家一家一家地挖井,每天大桶大桶的水都依靠那口井后,这才让他与妻子盘算起挖井之事。现在,他家与所有挖井的家庭一样,浇花、冲洗花园、冰冻西瓜,甚至洗衣都用上了井水。 挖井价格涨至500元 “挖一口井的价格已经从原先的200元上涨到了500元,当然如果不配专门的打水器具,价格是可以便宜点的,反正价格还是有商量的。”昨天,当记者到宝山某挖井队打探挖井的细节时,一位农民模样的蔡姓老板毫不犹豫地报出了今夏挖井时价。 在聊天中记者得知,仅宝山地区估计至少有3至4个这样的挖井队伍,而挖井者原先都是干建筑的,近来因为看到挖井有利可图才多人凑合干起了挖井这行当。 据蔡姓老板自诉,一般挖至3米左右就有清泉涌动。做井的材料其实很简单,除去砖头、水泥、水桶等材料一般无需特殊材料,两个人挖一口井也仅需1至2天时间,因此这样的生意赚头蛮不错。现在,他每月总能接到5至6口井的生意,而且挖井生意从原来的宝山发展至普陀、闸北等地区。 挖井是为“偷”水钱 靠着原先挖井时数百元的原始投资,一些家庭过起了无忧无虑的无偿用水日子。昨天,记者在普陀区中山北路上某住户的天井见到,他家的接水管已经从井口接到了抽水马桶边。见是记者采访,这位住户颇为得意地指着马桶告诉记者,光用井水冲洗马桶1个月至少可以节省20元。 擅自挖井最高罚1万 针对不断出现的挖井事件,本市的房屋管理部门昨天明确表示,业主或使用人在新建住宅小区内擅自挖井行为,属《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第28条第三项物业使用中的禁止行为,即在天井、庭院等不能违章搭建构筑物———井。如果擅自挖井将按《条例》中的“由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恢复原状,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规定进行处罚。因此,市民切莫随意挖井,开采地下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