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条例有望升格为法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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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8日02:57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据羊城晚报27日消息实施二十多年的《社会治安管理条例》,已不能解决不断涌现的新问题。27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调研组在广州进行调研,听取警方和法律界人士的意见。据透露,“治安管理条例”有望升格为法律。 广东省公安厅表示,现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处罚偏轻,起不到震慑惩戒作用,比如罚款幅度是1元以上、200元以下,治安拘留则是15日以下。
公安部门还提出,治安管理处罚可否适用附加“没收”、“停业整顿”、“吊扣证件”等处罚。比如“没收”主要适用于有违法所得的行为;“停业整顿”主要适用于娱乐场所、特种行业或其它单位违法行为;至于“吊扣证件”,公安机关除可吊扣自身审批的特殊行业许可证外,还可根据违法单位的情节,建议工商部门吊扣营业执照,工商部门收到建议后,应在规定期限内予以吊扣,只有如此,才能从根本上防止某些场所、单位屡查屡犯的状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