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班延误:旅客缘何不“理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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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8日03:19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针对近期少数旅客因对航班延误不满而采取罢乘、“罢机”(拒绝下飞机)、强占登机口等行为,中国民航总局7月26日表示,希望旅客理性对待航班延误(7月27日《京华时报》)。 根据《航班延误经济补偿指导意见》的规定,航空公司只对“自身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误进行补偿。因此,“少数旅客提出各种要求,且不管什么原因造成的延误,都要求航空
现在一旦出现航班延误,航空公司一般都会解释说是由于“天气原因”或“空中管制”造成的,不能给予补偿。但旅客对延误的真正原因一无所知。在切身利益问题上,任何人都难免有减轻自身责任的倾向。航空公司拿啥来证明“非自身原因”呢?旅客凭啥相信航空公司的一面之词呢? 除了责任的判定之外,补偿的标准也是个大问题。根据《意见》的规定,补偿不超过票面金额的100%。也就是说,即使航空公司承认是“自身原因”,补偿标准也具有非常巨大的弹性空间。假如航空公司只补偿10%,而旅客认为应补偿100%,难道说无理的就一定是旅客吗? 由此可见,一些旅客“不理性”也并非无理取闹,而是因为航空公司既为“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根本无法取信于旅客。要取得互信,一方面需要规则的细化,而更重要的则是需要“第三方”的介入。 应该说,《意见》的宗旨本来是为客服双方考虑的,既有利于维护旅客的利益,也有利于提高我国民航业的竞争力。如果处理得好,本来可以“双赢”。但由于《意见》本身的先天不足,导致了目前旅客严重不满、航空公司也焦头烂额的“双输”局面。这肯定是民航总局始料未及的。要解决这个问题,光呼吁旅客“理性”远远不够,更重要的还是民航总局要“对症下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