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追授曹发贵同志“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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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8日04:58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 |||||||||
本报讯(记者李军实习生胡慧)7月27日,司法部发出通知,为表彰我省和县黄坝村党支部书记、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曹发贵同志的模范事迹,弘扬正气,激励士气,决定追授曹发贵同志“模范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 司法部的决定指出,曹发贵同志自1989年担任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以来,兢兢业业、不图名利、无私奉献,十五年如一日,积极主动开展工作,调处了婚姻、邻里、土地、务
司法部号召全国广大人民调解员和司法行政干警向曹发贵同志学习,学习他忠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对党对人民无限忠诚的政治立场;学习他热爱人民调解事业,立足本职工作,努力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的爱岗敬业精神;学习他清正廉洁、甘于清贫、正直无私、乐于助人的高尚品质;学习他临危不惧、英勇顽强、不怕牺牲的浩然正气。 司法部要求全国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人民调解员要以曹发贵同志为榜样,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一系列指示精神,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另据了解,司法部拟于近期在我省隆重举行命名表彰大会,追授曹发贵同志“模范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进一步在全国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人民调解员队伍中掀起学习曹发贵模范事迹的新高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