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户子女上大学都要救助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8日05:04 天府早报 | |||||||||
大学本科每人每年4000元,符合条件的成都学生可到民政部门申请领取 早报讯(记者何娇娇)昨(27)日,成都市召开帮助寒门学子———2004年帮困助学大行动新闻发布会,并公布了实施低保对象帮困助学专项救助工程的有关情况。 成都市副市长蒋显伦强调,要帮助贫困家庭子女上大学,绝不能在成都出现考上了大
救助对象成都市19个区(市)县和高新区,通过高考进入大学、大专、中专(由国家或学校提供给全额助学金、奖学金的除外)的低保家庭子女。 救助标准考上省外大学的本科生每人每年4000元,省内大学本科3600元,省外大专生每人每年3000元,省内大专生2600元,省外中专每人每年2000元,省内中专1600元。救助年限为两年,第二年享受第一年救助标准的70%。 申报程序符合救助条件的学生,持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新生录取通知书及高考分数通知单或就读院校证明以及学生证(往届生)、低保家庭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和相片2张(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到所在区(市)县民政局救灾救济科填写申请表,经区(市)县民政局审核,报成都市慈善会审批后领取帮困助学金。 基金管理成都市“帮困助学”专项救助基金实行专款专用、专储管理。对专项救助资金的使用情况,由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专项审计后向社会公布。对当年一次捐助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可享有当年“帮困助学”专项救助冠名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