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推迟表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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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8日05:58 北京青年报 | |||||||||
市人大常委会昨天审议五大“热点法规”部分委员提出意见 本报讯 原定将于本周四表决的《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因部分委员对一些条款还存在异议,有可能被推迟表决。 昨天是市人大常委会对《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的二审。根据
不过,昨天二审时,委员们发言依旧踊跃。梁平委员首先发言,他提出应建立故宫缓冲区,把故宫周边的环境也保护起来,但现在的草案修改稿中还没有。高佐之委员说,条例应注意与城市修编的总体规划相协调,使条例更有权威性。 “我认为,应该暂不对《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进行表决。”张文啟委员在多方面表述了对该草案修改稿的意见后,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随后发言的史炳忠、陈兴波等委员都对张委员的发言和建议表示赞同。他们认为,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需要慎重表决,而该草案修改稿中还存在不少有“异议”的条款,建议本周四暂不对其进行表决,应交法制委员会进一步修改和审议。 据了解,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将对委员们的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可能决定对《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暂不表决,退回法制委员会再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经过二次修改后,再提交以后的常委会进行第三次审议、表决。 据介绍,通常情况下,地方性法规草案一般在通过二审后,即进行表决。不过,按照相关规定,如果常委会对草案审议意见分歧较大时,可以进行三审。随着我国立法工作的日趋民主化和科学化,使得立法质量明显提高。 昨天,市人大常委会对包括《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在内的五大热点法规进行了审议。如《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草案)》、《北京市旅游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草案修改稿)》。由于它们都与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所以备受市民关注。 作者:袁祖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