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死33人 酒店老总坐牢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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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8日06:04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据新华社电 昨日,轰动全国的哈尔滨天潭大酒店大火案在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 法院以犯消防责任事故罪依法分别判处祁胜利有期徒刑5年,判处祁胜东有期徒刑5年,判处祁艳华有期徒刑3年,三被告共同给付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政府为天潭大酒店垫付的被害人赔偿款人民币741810.65元。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赵忠礼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
1999年12月18日哈尔滨天潭大酒店开业,祁胜利担任该酒店总经理,祁胜东、祁艳华担任副总经理。酒店内未安装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淋、机械防排烟系统。公安机关消防监督机构2002年8月9日向该酒店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该酒店收到后仍拒绝改正,并在取暖煤油炉中使用溶剂油,致使2003年2月2日17时58分该酒店工作人员在取暖煤油炉未熄火的状态下加注溶剂油,引起爆燃导致火灾,造成33人死亡(均为火场中一氧化碳中毒死亡),10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58393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