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中小学公安机构移交本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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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8日07:37 天津日报 | |||||||||
李玉峰 本报讯(记者李玉峰)昨天上午,市政府在津利华饭店举行接收中国石化集团在津企业所办中小学和公安机构协议签字仪式,移交协议的签署,标志着天津市大型中央企业正在告别“大而全、小而全”的时代,进入了轻装上阵、加快发展的新时期。副市长杨栋梁、中国石化集团副总经理刘根元在协议书上签字。中石化集团副总经理张耀仓、天津石化公司、
据介绍,按照“移交资产无偿划转”的原则,中石化在津企业天津石化公司、第四建设公司所办8所中小学和1个公安机构,1293人,总资产2568.73万元,56935平方米建筑设施,122998平方米土地,一次性成建制划给本市。今年8月底前将完成全部移交工作。 杨栋梁在讲话中说,加快推进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也是深化国企改革的一项重大措施。天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门的工作组配合企业千方百计做好移交工作。经过双方密切协作,在较短时间内,完成了签署协议的各项工作。杨栋梁表示,今后,天津市将一如既往全力为企业做好服务,全力支持中石化集团、天津石化公司、第四建设公司在津取得更大的发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