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季度大中城市房价上涨10.4% 天津涨幅16.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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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8日08:22 新华网 | |||||||||
二季度,全国35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比去年同期上涨 10.4%,其中上海涨幅最高,达到 21.4%。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对全国35个大中城市房地产市场调查结果显示,二季度,伴随房屋销售市场的供需两旺,经济适用房和普通住宅销售价格同比分别上涨2.8%和10.6%,豪华住宅价格上涨 11.1%;非住宅用房销售价格上涨 6.0%。
全国有 8个城市房屋销售价格涨幅超过 10个百分点。其中,上海上涨 21.4%,宁波 19.9%,天津16.7%,南京16.2%,重庆 15.0%,杭州 13.0%,沈阳 12.8%,青岛 12.5%。 二季度土地交易价格同比上涨 11.5%。 35个大中城市中,涨幅超过10%的有6个,分别是:杭州、南昌、上海、沈阳、天津、成都;房屋租赁价格同比上涨 1.0%。 统计显示,今年上半年,35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 9.1%,土地交易价格上涨9.5%,房屋租赁价格上涨0.8%。(完)(来源:新华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