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代表建议:莫对乱收费矫枉过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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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8日08:56 金羊网-新快报 | |||||||||
112元军训费付不起教官费 新快报讯(记者 廖颖谊 实习生 李贤芬 通讯员 任文)每人112元的中专、高中学校军训费究竟够不够?近日,广州市教育局在答复代表有关建议时,重申112元/人的军训费已足够7天的军训费用。不过,广州市人大代表廖佩芝强调,112元不应包括交通费和教官费,她表示将就此再提交建议。
广州市人大代表廖佩芝认为,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与教育等相关部门下发的军训要求极难统一。若按照每个中专学生112元的收费标准,学校难以保证军训质量。她认为,现行的一些收费标准缺乏适度原则,有矫枉过正之嫌。她建议物价部门出台限价政策之前可参考、征求教育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将乱收费与不合实际的规限收费项目加以区分。否则,不切实际的物价标准会让学生和家长成为受害者。 据了解,广州市“一费制”中对大中学校的军训费用规定是:伙食费为13元/天·人(含一日三餐、汤、开水、凉茶或糖水),其中学生支付8元/天·人,国家财政补贴5元/天·人;住宿费为5元/天·人;服装租用费为3元/天·人。按教学大纲要求,高中军训7天,实际收取学生费用112元。 对人大代表的建议,广州市教育局答复称,广州市中小学“一费制”方案的论证是充分的,112元已足够支付有关军训费用,没有必要再增加。 廖佩芝对于教育局的答复并不满意,她认为学生的交通费、教官费、资料费,以及老师的加班费都没列入“一费制”规定中,而这些额外的支出都得由学校来支付。所以她表示将再度提交建议,希望能相对增加军训费。(日京/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