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措施制统计“虚高”现象 防“数字出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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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8日09:18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7月28日电针对个别地方在上报统计数字时存在虚报和随意篡改统计数据等现象,福建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采取措施,杜绝统计中的“虚高”现象,防止“官出数字”,“数字出官”。 据人民日报报道,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日前在检查中发现,一些基层部门领导为追求“政绩”,在统计数字中弄虚作假:有的县为完成“考核指标”,将未达规模或
为了杜绝统计工作中的虚报和任意篡改数据等现象,福建省人大常委会颁布了《福建省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福建省政府也制定了有关规定,对授意在统计数据中弄虚作假的领导干部和责任人给予严厉处罚。 福建省统计局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以保证统计程序、方法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各级政府从制度建设、干部考核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防止数字弄虚作假和人为干预统计数字。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建议政府部门在考核选拔干部时,要坚持全面、客观、辩证的观点,不能数字至上;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统计工作和统计报告;要加强追究政府官员违反统计法行为的力度,防止“官出数字”、“数字出官”现象发生,对虚报、瞒报数字的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江宝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