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胆男子深夜入室恐吓儿童奸淫妇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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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8日09:37 每日新报 | |||||||||
张北周莉颖刘虹张津隆 新报讯【记者张北实习生周莉颖通讯员刘虹张津隆】被告人三年前的冬夜窜入被害人家中,恐吓被害人年仅10岁的儿子,将被害人强奸。今年春天被告人故伎重施时,被害人之子摆脱控制跑到门外呼救吓跑了被告人。一审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4年,昨天上午,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1年冬天某夜,被告人刘某趁夜深无人之机,窜至本村被害妇女的住处,采取打破门玻璃拉开门闩的手段进入室内,对被害人时年10岁的儿子进行恐吓,并利用暴力手段将被害人强奸。今年3月9日夜24时许,被告人刘某再次窜至被害人的住处,采用同样手段进入室内,先对被害人的儿子进行殴打恐吓,欲对被害人实施奸淫时,被害人之子鼓起勇气摆脱被告人的控制,跑到室外去喊救兵,被告人逃跑。经被害人告发,被告人被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采取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故依法做出了上述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