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江苏从源头遏制工程款拖欠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8日09:51 现代快报

  快报讯记者从江苏省建管局了解到,《江苏省建筑劳务工程款和建筑业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日前出台。该《办法》首次将遏制拖欠工程款、建筑业企业月薪制、工资银行卡、工资支付担保等建筑业工人盼望多年的重要举措明确写入条文。

  《办法》规定,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工程施工的所有建筑业企业,每月至少一次支付其职工的工资。工资结算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应当每月预付工资,预付的工资不得
带您零距离走近蔡依琳 工作與生活如何大不同
中国报刊广告推介年会 新浪会员登录UC聊天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此外,《办法》规定,建筑业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职工工资。对承担工期不足一个月的一次性施工任务的建筑业企业应当在施工任务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按实际完成工作量全额支付职工工资。

  工程停工、窝工期间职工工资的支付,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办理。建筑业企业与职工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在办理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的同时一次性付清职工工资和相关费用。建设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造成建筑业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先行垫付职工工资。总承包施工企业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务分包工程款,造成劳务分包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的,由总承包施工企业先行垫付职工工资。先行垫付的职工工资数额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

  该办法将于今年8月1日起实施。

  作者:记者 张赟 姜涛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亚洲杯精彩视频集锦
中国互联网统计报告
饶颖状告赵忠祥案开庭
影片《十面埋伏》热映
范堡罗航展 北京楼市
手机游戏终极大全
健康玩家健康游戏征文
环青海湖自行车赛
《谁搞垮了婚姻》连载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