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局长”外出嫖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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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8日10:43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 |||||||||
据《华西都市报》报道四川阆中“6·6”脱逃事件已基本尘埃落定。事隔一个多月后,翻开厚厚的卷宗,我们惊异地发现,这起脱逃事件背后竟隐藏着许多令人匪夷所思的“精彩故事”。 丑闻一:犯人出所卖酒
1999年,阆中第二看守所根据上级“看守所要搞生产,以弥补资金不足”的要求,自办了酿酒作坊,利用留所人员的富余劳动力从事白酒酿造。酒生产出来了,销售又是一个问题,总不能叫警察穿着警服去沿街兜售吧?前任所长不得已,只好利用在押人员这一资源,规定留所服刑人员可以在警察的陪同下外出销酒,每天任务15公斤(后来增到25公斤)。这一规定一直延续到后任所长彭壮言。 丑闻二:犯人按摩院嫖娼 2002年3月9日下午,一按摩院吵吵嚷嚷,行人驻足看稀奇。原来,治安大队现场抓获了一意欲嫖娼的老头,经现场询问,这老头原是阆中市交通局副局长倪某,因受贿罪于1997年判刑8年后留所服刑。这天,他在看守所民警的陪同下外出销酒,任务完成后,本想在按摩院“轻松”一下,不料却被现场抓住。服刑犯在外嫖娼成为当地市民茶余饭后的笑谈。 丑闻三:“局长”火锅店过年 2004年元月10日晚,当地一家档次较高的火锅店,正被拜年、吃团年饭的喜庆笼罩。突然,从楼下冲进两名警察,将这家酒店正在吃拜年饭的一人带走,打破了酒店的喜庆。 被带走的程某是原阆中市林业局局长。2003年程因受贿罪被判刑5年。按条例规定,程被判刑后应被立即劳改,但由于程长期在阆中多个要害部门作过领导,是看守所销售白酒的难得“人才”。此次吃团年饭是假,程的旧部和以前的同事向其拜年是真。当拜年酒正酣时,旁桌的人打电话给阆中市委领导反映了此事。市委责令查处,这才吓坏了看守所干警。 司法腐败典型案例 “6·6脱逃”事件发生后,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王平教授和国家检察院学院杨迦军教授指出:检察院的检察建议对看守所没有约束力,因为在立法上,在一些规定上还不是特别完备,只有比较软性的一些规定。接不接受检察院的建议、纠不纠正检察院指出的违规,就只有靠人的执法意识和自觉性。他们认为,“6·6脱逃”事件是司法腐败的典型案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