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坐小巴须系安全带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8日10:50 新晚报 | |||||||||
据新华社香港电(记者 张雅诗)香港特区政府运输署26日宣布,有关公共小巴乘客座位设置安全带的法例将于8月1日起生效。 根据法例,所有从8月1日起登记的公共小巴,必须设置高靠背座椅和安全带。乘客在设有安全带的公共小巴上必须系安全带,违例者最高可被罚款5000港元及入狱3个月。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