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需过审计关 深圳颁布政府投资审计条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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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8日10:57 法制日报 | |||||||||
政府投资也需过审计关深圳颁布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条例 本报北京7月27日讯(记者郄建荣)记者今天从审计署获悉,日前,深圳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条例》。该条例的出台将加强对政府投资的审计力度。
据介绍,该条例的立法已历经多年,仅草案便进行了5次审议,自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审计机关对所有的政府投资项目进行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对投资额在市、区政府规定的限额以上或者虽然在限额以下但关系国计民生的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全面审计。条例对项目前期审计、预算执行审计、竣工决算审计进行了明确界定,规定政府投资项目必须经过项目竣工决算审计、财务决算方可办理产权登记和移交手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