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计生家庭符合4条件将有奖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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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8日11:22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今后福州市拟定对农村符合相关条件的计生家庭,在夫妇年满60周岁后,有关部门将以夫妻每人年均60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直到亡故为止。这是记者从昨日召开的福州市计生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会议上获悉的。 根据中央和省里有关通知精神,福州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辅助对象,必须是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已婚农民,或目前无配偶(离婚或丧偶)的人:一是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
N本报记者 阙文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