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驾照朋友注意驾校考试内容将增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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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8日11:28 胶东在线 | |||||||||
胶东在线消息 自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来,针对新驾驶员由于学车时驾驶技术不过硬,遇到紧急情况时难以作出积极快速的反应,实习驾驶员造成的交通事故逐年上升的现状,国家有关部门决定对考试内容有所增加,以增强学员的技术,减少交通事故。主要增加的项目是汽车场内道路驾驶考试项目。从考试内容来看,届时对学车者技能的要求提高了,培训项目增加了,更加注重了驾车中的实用性。
驾驶员的培训主要围绕着考试项目来进行,考试科目则主要分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简称“科目一”)、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简称“科目二”)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科目(简称“科目三”)。考试顺序按照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依次进行,前一科目考试合格后,方准参加后一科目的考试。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三日内核发驾驶技能准考证明。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有效期为二年。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 据了解,目前,对于科目一理论培训,学车学员不必像以前那样必须由有关部门集中起来进行理论培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可以由各个驾校组织学员各自进行培训。理论考试成绩必须在90分以上为及格。对于科目二的考试,要求学员在规定场地内,按照规定的行驶路线和操作要求完成驾驶机动车的情况;对车辆前、后、左、右空间位置的判断能力;对机动车基本驾驶技能的掌握情况。 未出现下列情形的,科目二考试合格:不按规定路线、顺序行驶;碰擦桩杆、车身出线;移库不入;在不准许停车的行驶过程中行车两次;发动机熄火;驾驶两轮车考试时单脚或双脚触地。 对于科目三的考试,考试学员可以在科目三规定必考科目的基础上,增加其他科目三考试项目,报考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大型客车、大型货车、城市公交车准驾车型,应当达到90分;报考其他准驾车型的应当达到80分,科目三方可认为考试合格。 据悉,不久的将来,按照有关规定,我市学车学员必须经过汽车场内道路驾驶考试项目考试,这是新的交通安全法实施后,驾驶员考试中的新“亮点”。届时,学员必须经过以下系列考试:连续障碍考试、单边桥考试、直角转弯考试、上坡路定点停车与坡道起步考试、限速通过限宽门考试、百米加减挡考试、起伏路驾驶考试、曲线行驶等考试。 目前,由于我市学车场地等现实条件的限制,汽车场内道驾驶考试项目至今没有能够实行,但相信过不多久,此项目考试即将实施。(记者 姜晓 通讯员 陈立云)责任编辑:孙玲姿来源:今晨6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