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规定重大事件须第一时间上报 将对瞒报问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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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8日13:59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山西网7月28日电为杜绝基层对重大突发事件迟漏上报,太原市彻底改革信息上报制度,规定从7月26日起,县乡基层一旦发生重大突发事件,信息部门要在第一时间深入现场掌握情况,向市委上报最迟不得超过4个小时,向省委报送最迟也不得超过5个小时。 来自山西日报的消息称,为让信息上报真正成为各级党委的“千里眼”和“顺风耳”,提高其为党委决策服务的质量,太原新设立了33个市委信息直报点,以求及时反映基层实
对那些迟报、漏报、瞒报重大紧急事件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太原市委将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单位领导责任。(李永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