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退耕还林变粮补为钱补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8日21:02 新华网 | |||||||||
新华网西安7月28日电(张琦)陕西省退耕还林补助有了新规定:从今年7月31日起,原则上将向退耕户补助的粮食改为现金补助,省里按每公斤粮食1.40元计算,包干给各设区市组织向退耕户兑现。 陕西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出的《通知》指出,根据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和相关规定,凡退耕还林粮食补助改为现金补助的,从今年7月31日起执行,对2003年退耕还林粮食兑现
从今年起,由陕西省林业厅、水利厅、农业厅、国土资源厅等部门联合组织对退耕还林进行验收,综合通报,整体推进退耕还林各项配套措施的落实,经检查的退耕还林面积、补助资金和粮食数额,将严格登记造册,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