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卫民迟到的忏悔:当权者应以我为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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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8日23:57 兰州晨报 | |||||||||
尽管郑卫民在昨天的法庭调查和辩论阶段为自己的部分犯罪行为竭力开脱责任,但当审判程序进入尾声,由他作最后陈述时,郑一反常态,哽咽着进行了一番触及灵魂的忏悔。 拜金主义浸透了灵魂(小标题) 他说,自己出身在干部在家庭,从小沐浴在党的阳光雨露下,热爱党、热爱社会主
权力观出现偏差(小标题) 郑卫民总结自己的犯罪道路时承认关键是自己的权力观出了问题:“我没有树立一个正确的权力观,没有管好用好手中的权力,自己参加工作20年,当领导干部已15年,不论当处长还是当副厅长,手中都掌握着很大的审核权、项目审批权。这些权力是谁给的?是党和政府,是人民给的。这些权力应该是用来为党的事业,为社会主义建设,为人民服务,可自己却把这种公权当作私权来用,来以权谋私。由于权力观念的偏差,不能正确认识手中的权力,加上制度中对权力的监督和约束机制不健全,权力过大,没有有效的制约和监督,这在客观上也助长了我的犯罪行为。” 人情成为助腐剂(小标题) “冲不破复杂的人情观,由于权力很大,接触的人很多,在现实生活中请客送礼经常发生。我为人家单位解决了问题,他们要感谢,从小到大,由少到多,由量变到质变。”郑卫民这样看待“人情”。 我给党抹了黑,亲属带来了屈辱、痛苦和眼泪(小标题) 郑卫民把走上犯罪道路的根源归结为世界观的改造和对法律的漠视。他说:“由于我不学法,不懂法,依法行政的观念比较淡薄,虽然犯罪原因在多方面,但自己没有树立一个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本应树立的共产主义世界观,这是导致犯罪的主要思想根源。自己的犯罪造成的危害十分严重,给党和政府抹了黑,造成了极坏的影响,破坏了正常的经济秩序,助长了腐败,同时也给我的家庭带来了严重的危害,我给我的亲属带来了屈辱、痛苦和眼泪。我辜负了党的教育和培养,辜负了在我成长的过程中给过我关心和帮助的人,辜负了亲人对我的期望,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我后悔万分,痛心疾首。我希望各级领导干部能以我为诫,千万不要再走我的老路。 最后,我尊重法律,尊重亲爱的法官(哽咽,拭泪),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减轻对我的处罚,给我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 本报记者 廖明 郝冬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