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涌案纪实”侵权案昨日开庭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9日02:20 时代商报 | |||||||||
崔亚斌状告《时代潮》和东宇图书侵权,一审当庭未判 认为自己费尽心血独立完成的有关刘涌黑社会团伙的作品被人剽窃,愤慨不已的沈阳作家崔亚斌一纸诉状将《时代潮》杂志社以及其原副总编辑陈鹏、中国言实出版社和沈阳东宇图书发行有限公司(下称东宇图书)告上法庭。7月28日,此案一审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作为第一、二被告的《时代潮》杂志社和中国言实出版社没有到庭,陈鹏及东宇图书派来代理人参加诉讼。手捧着厚厚一摞证据材料,63岁的崔亚斌早早就和儿子来到法庭外等待。崔亚斌:28份证据控侵权 昨日庭上,原、被告各方争辩激烈,法庭将本案审理的焦点归纳为三点:四被告是否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若构成侵权,赔偿数额如何认定;陈鹏在本案中的所作是否为职务行为。 为本案进行了精心准备的崔亚斌当庭出具了28份证据,包括采访刘涌的笔记、供词笔录、《铲黑》手稿、打印稿、到铁岭中法旁听刘涌案庭审时开的旁听证、陈鹏来信、登载陈鹏言论的报纸、各种版本的刘涌案纪实等。陈鹏代理人:崔“一女嫁二夫” 陈鹏的两位代理人表示根本不存在侵权,而且陈鹏当时作为《时代潮》的副总编辑在出《黑枭》一书上也做了很多工作,属职务行为。他们也出示了6份证据,其中包括杨加林写给陈鹏的感谢信和市公安局给《时代潮》发出的证明,《黑枭》内容经过该局确认为真实的公函,以证明陈鹏和董阎礼的确来沈采访过刘涌案。“崔亚斌明明已经和辽宁人民出版社签订了出版《铲黑》的协议,而后又把书稿交给我们,跟我们签了出增刊的协议,正是崔亚斌本人主动实施了一女嫁二夫的行为!” 陈鹏的代理人承认,《黑枭》一书中有关刘涌案内容大量采用了崔亚斌提供的稿件,但否认崔亚斌所认为的崔的作品篇幅占全书正文75.4%的说法。“《黑枭》全书共计15万字,按原来协议约定的180元/千字的标准,《时代潮》已经支付给他16660元稿费,这样计算一下,他所写的部分只占全书的50%左右。况且,崔亚斌在接到稿费2年多的时间里都没对稿费提出过异议,说明他认同了这个数字。当初在协议中并未注明是出书样增刊还是杂志增刊。崔亚斌则坚称:“我认真查看了《黑枭》,75.4%是我的绝没说多。按稿费算字数的计算方法不对!这一万六我收之无愧,但我收的是同意《时代潮》拿我作品出增刊的报酬,而不是允许其买断我的作品。”东宇图书:庭上喊委屈 东宇图书在答辩中表示,我们销售的是经出版社证明的正规出版物,我们审核了《黑枭》书的内容,没有发现违反法律规定的东西。而且在听说此书有侵权争议后,我们公司于2003年10月28日给各店下发了将此书下架封存的通知,在此事上我们尽到了职责,不应承担责任。 本案当庭并未宣判。本报记者 吴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