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凶黄国全被判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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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9日03:33 北京晨报 | |||||||||
晨报四川专讯前日,雅安中院开审“5·1”聚众故意伤害致死重庆游客魏清泉一案。经过一天的紧张庭审,法庭当庭宣布:判处黄国全无期徒刑,黄俊红有期徒刑12年,其余人分别判处3年至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9被告人共同赔偿被害人家属共计22万余元。 5月1日下午,驾车来四川旅游的重庆市建工集团公司项目经理魏清泉等人路过天全县两路乡时,因红旗车发生故障找当地人黄国全维修,车未修好双方因维修费发生争执、斗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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