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炸弹勒索皮鞋老板 轿车炸弹安放者昨受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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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9日04:21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肖玉实习生邬琳杨秋菡)三次在陌生人车下安放炸药包,只是由于“顺便”;到处以“双蛇帮”名义散发恐吓信,只因为“双蛇帮”是个港片里的名字,“好听”———虽然最终没有“找”到一分钱,27岁的大渡口犯罪嫌疑人陈华(化名),仍因涉嫌爆炸和敲诈勒索,在昨天上午站上了市一中院的被告席。 自称“双蛇帮”频安炸弹
瘦高的个子,没有明显特征的陈华看上去很“憨厚”。2003年12月23日中午,陈偷偷溜进九龙坡区某路基爆破施工工地,偷走了临时存放屋里的一箱24公斤重的炸药和100发雷管。 12月29日晚,陈华用盗窃来的部分炸药和雷管,自制了一枚拉发式炸弹。拿着这枚炸弹,陈华跑到南岸区涂山镇某皮鞋厂门口,把炸药放在了一辆渝A牌照轿车的左前轮下。当晚9点左右,车主启动车辆时,炸弹炸响,车子被严重损坏,所幸没有人受伤。 今年1月3日晚,陈华第二次拿起炸弹,放在涂山镇另一鞋厂门口一辆夏利轿车的左轮下。事后被人发现,警方排除了炸弹。 1月9日晚,陈华竟然又把炸弹放到涂山镇一皮鞋厂车库里,次日被一驾驶员发现。 法庭上,公诉机关还检控,从2003年12月31日到2004年1月9日,陈华多次把炸弹放到涂山镇一鞋厂门口、花台里及花台附近。同时,还多次以“双蛇帮”的名义在该鞋厂企业主的家门口、车库等处投放恐吓信,索要20万元。在涂山镇另2个鞋厂,陈华同样以“双蛇帮”名义恐吓勒索。 被告答辩令人啼笑皆非 对于公诉机关的指控,陈华没有异议。但陈华感到特别“无辜”。当公诉人问道:“万一炸弹炸到人怎么办?”陈华信心十足:“肯定不会,那天下雨路上没有人。” 当公诉人再问到“如果你伤到人、如果炸药量放多了”等可能因爆炸引发的严重后果时,陈华竟然理直气壮:“我不赞成公诉人提那么多假设性的问题,没有那么多如果,事实是我没有伤到人,一分钱都没有拿到就被抓了。” 庭审中,陈华的“幽默”让法官和公诉人员啼笑皆非:陈华在三辆轿车轮下安放炸弹的理由很简单:“我不认识车主,只是路过顺便安上的。炸了第一辆车后,猜测车主可能报了警,于是就换了地方。” 对于“双蛇帮”名称的来由及意义,陈华回答得非常干脆和自豪:“2003年12月26日,从香港电视剧上看到有个黑道帮派叫‘双蛇帮’,觉得特别好听,也有气势,就跟着取了自己用。” 在最后陈词中,陈华特别就“偷炸药”向法官申明:“我当时不知道偷的是什么,本来想找人帮忙卖了,但对方说这样做是违法的,不帮我。我就没有卖出去。”当法官提醒陈华私自贩卖爆炸物品同样是犯罪时,陈华马上改了口,承认了公诉意见。 据悉,鉴于本案事实没有争议,法院将择日进行宣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