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不表决名城保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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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9日05:12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经过昨天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的二次审议,鉴于常委会委员们对《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中的一些条款争议较大,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原计划在本次会议审议表决的该条例草案修改稿暂不表决,将在以后的常委会会议上继续审议。 作者:李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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