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体制改革将投资环境刷新 外资项目只核准项目申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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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9日06:25 青岛新闻网 | |||||||||
新华社北京7月28日电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姜伟新28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我国实施的投资体制改革将使投资环境大大改善,创造了更加有利于外商在华投资的体制环境。 姜伟新说,今后外商投资的项目,一方面需要核准的限额得到了提高;另一方面由审批制改为核准制,这在相当程度上简化了原有的程序;这均给外商投资提供了便利。
这次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简化了投资项目的核准程序,对外商投资项目也只核准“项目申请报告”;进一步扩大了省级政府的核准权限,对鼓励、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的核准权限由3000万美元提高到1亿美元,对限制类外商投资项目的核准权限由3000万美元提高到5000万美元。 此次发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规定,《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总投资(包括增资)1亿美元及以上鼓励类、允许类项目和总投资(包括增资)5000万美元及以上限制类项目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 对于外商投资项目遵循准则问题,姜伟新表示,这次投资体制改革中所设定的外商投资项目核准目录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肯定是一致的。他说,外商投资首先要执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因为这一目录规定了国家对外商投资的具体政策,然后要按照这次投资体制改革决定规定的核准权限,报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核准。 据新华社北京7月28日电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姜伟新28日在此间表示,投资体制改革将从四个方面较大地改善我国投资环境。 姜伟新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实施后,我国的投资环境将会有较大改善,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投资市场化程度提高了很多,将会更好地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各级政府在投资管理方面,既有管理职能,又有调控职能,同时更强调服务职能; ———不管是对国内企业投资的核准和备案,还是对外资项目的核准,以及对中央投资项目的审批,程序都将大大简化,将给所有类型的企业带来便利; ———对各级政府的投资管理做了规范,同时,规划在项目的决策、核准过程中将发挥重要作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