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权利不是施舍:南京通过我国首个低保地方法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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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9日08:35 新桂网 | |||||||||
7月28日,南京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南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它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公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地方性法规。这部地方性法规体现了以人为本和务实的立法精神,让更多的困难群体有尊严有保障地拿到“活命钱”。 新出台的这一《条例》将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视为法律赋予公民的法定权利,而不是政府对他们的一种施舍,不得设定各种附加“条件”和“义务”。《条例》将原先草案中关于
据了解,目前,南京市有7.03万人享受城市低保,4.33万人享受农村低保。南京将在这一法规报请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制订相关实施细则。(记者郁进东) 作者:郁进东 (来源:中国青年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