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运时评:防暑降温到位了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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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9日08:58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据报道,浙江宁波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高了今夏企业职工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标准,其中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0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95元。发放时间为4个月,开支列入企业生产成本。而此前的标准分别为95元、85元和80元。 对于企业职工而言,这确实是个值得高兴的“利好”消息,如今夏天越来越热,高温
但是,有多少企业能按新标准足额向职工发放降温费?职工敢理直气壮地向企业要降温费吗?对此我不抱乐观的态度。 同样还是宁波市,当地媒体在相近时间里就作了《每月600元不包吃住能留住人吗》的报道,说的是民工工资低、企业闹“用工荒”的现实。月工资600元,还不包吃住,怎么可能留得住人?而企业还“自我感觉良好”,认为“就业形势严峻,不愁没人干活”,并没有给民工加工资的想法。试想一下,这样的企业能向民工发放每月120元的降温费吗? 显然,对许多职工来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制定的降温费新标准,就像镜子里的美丽花朵,“可望”但“不可及”。 当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应该制定这样的新标准,劳动者也需要了解新标准。但是,在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的现实背景下,新标准再好,如果没有保障落实的切实举措,劳动者往往不敢要,也要不起。从这一角度来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制定标准时,同时也应该考虑怎样落实新标准,怎样使对劳动者有利的政策变为劳动者手中实实在在的好处。 制定政策容易,一纸通知就解决问题了;落实难,需要做大量细致的工作。但愿提高了标准的降温费不要把劳动者的热情“降”下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