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局取缔两岸婚姻中介广告 岛内质疑歧视大陆新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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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9日08:59 中国台湾网 | |||||||||
中国台湾网7月29日消息 针对两岸婚姻中介市场的日渐增加,相关的中介公司也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台“行政院”将对台湾地区的大陆婚姻广告进行取缔,未来任何两岸婚姻广告都会面临新币十到五十万的罚款。 据台媒报道,“行政院”昨日表示,针对两岸日渐增长的婚姻中介情形,未来将责成“内政部”,筹组专责处罚小组,未来任何两岸婚姻广告都会面临到十到五十万的罚款。此
据悉,台湾婚姻媒合业从去年开始由台“内政部”担任主管机关,而婚姻媒合广告也受到“广电法”和“消保法”的规范,不能以人做为广告标的。不过针对大陆新娘,规定更为严格,两岸关系条例及相关办法明订,禁止刊登。 “内政部”政务次长李进勇对此表示,“内政部”完全是依相关规定,取缔伤风败俗的婚姻中介广告。至于此举为何仅针对大陆新娘广告做取缔,而不取缔外籍新娘广告,李进勇解释说,这是不同标准的做法,大陆新娘与外籍新娘的广告管理,各自有不同的法令规范,并没有所谓不公平的问题,更不是歧视大陆新娘(潇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