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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80吨陈化粮流向长沙 暴露监管不力“软肋”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9日09:43 胶东在线

  陈化粮因含有高致癌物质,对人体有很大危害,被国家严禁加工成口粮销售。日前,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发现来自湖北省洪湖市的80吨由陈化粮加工成的饲料米后,引起湘鄂两地高度重视,旋即掀起了一起紧急拉网大检查。目前,这批陈化粮虽未发现流入口粮市场造成社会危害,但暴露出陈化粮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却值得深刻反思。

  长沙警报:洪湖80吨陈化米可能流向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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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6日,长沙市工商局开福分局向新华社记者证实,在长沙市的中山码头发现80吨陈化米,但被工商部门封存的仅有30吨,其它50吨去向不明,长沙市工商局正在全力追查。

  长沙市中山码头大米批发市场是长沙市口粮集散地,7月14日,长沙市开福区工商分局执法人员在中山码头巡查时,发现一艘来自湖北的货船正在卖一批包装袋上空无一字的大米,工商局人员发现大米米色发黄,并且有股霉味。当工商人员进行检查时,该船正在往外卖这批大米。长沙市工商局旋即将这批陈化粮全部转运封存。

  工商人员在仔细核查时,确认整船大米的外包装都没有一个字,仅在袋内缝有一张小字纸条,上写饲料专用,并注明洪湖浪米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据此,长沙市开福区工商局执法人员迅速赶赴洪湖市,证实这批标为饲料米的陈化米出自洪湖浪米业有限责任公司。工商部门查验了该公司的发货单、标签、包装袋、销售凭证,与长沙查获的完全相符。

  据有关资料显示,陈化粮黄曲霉菌超标,而黄曲霉菌产生的黄曲霉素,是目前发现的最强化学致癌物,可导致肝癌。黄曲霉素的致癌毒性,是亚硝胺的76倍,其致癌所需时间最短为24周。按照规定,陈化粮属于饲料用粮,只是饲料生产加工或工业酒精加工过程上的中间产品,不是最终产品。企业需办理严格的手续购买陈化粮,购买后只能自用,不能转让和倒卖。对于陈化粮的处理国家有严格的规定,陈化粮只能通过拍卖的方式,向有特定资格的饲料加工和工业酒精加工企业定向销售,而不能直接流入市场。

  价格极为低廉的陈化粮一旦被不法商贩利用,掺入好米中、兑入米粉加工原料中或掺杂进粮食制成品中,将会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长沙的险情很快就引起了中央领导的高度关注,温家宝总理、曾培炎副总理先后做出批示,要求严肃查处。长沙方面迅速全力追查已流向市场的陈化米下落,同时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部门立即组成调查专班,亲赴湖北洪湖市展开调查。

  紧急排查:8450吨陈化粮没有流入口粮市场

  16日晚接到湖北省、荆州市有关部门的紧急通报后,洪湖市立即组织工商局、粮食局进驻洪湖浪米业公司展开调查。经初步查实,今年3月25日,洪湖浪米业公司从华中粮油中心批发市场以149万元竞买到洪湖粮食购销公司的1213.7吨陈化粮后,加工成673.9吨大米,他们自称是饲料米。该公司将这批大米分批卖给武汉味全食品有限公司593.9吨,另外80吨卖给了长沙市开福区个体户。

  随后,洪湖市对全市陈化粮进行拉网式排查,重新对全市粮食企业购买、销售陈化粮进行登记,目前发现今年当地粮食购销企业已处理的8450吨陈化粮没有流入口粮市场。

  据了解,根据湖北省粮食局的安排,洪湖市今年的陈化粮处理计划是2.3万吨。3月25日,洪湖市1.15万吨陈化粮参加了湖北省在华中粮食批发市场举行的首次陈化粮拍卖,洪湖当地4家具有购买陈化粮资格的企业--洪湖浪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洪湖粮米业有限责任公司、洪湖市兴隆达产业有限公司、洪湖市洪林饲料厂联合参加竞拍,以每公斤1.2元的价格竞买到这批陈化粮。

  根据国家陈化粮政策调整的有关精神,陈化粮认定标准有所放宽。4月6日湖北省粮食局、财政厅、农发行下发《关于2004年销售处理锁定老粮有关问题的通知》,洪湖市据此委托湖北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对全市陈化粮重新进行检验。经过检验认定,全市粮食购销企业实有陈化粮8450吨。因此,对于3月25日拍卖成交的1.15万吨陈化粮只能履行8450吨,其余3050吨经重新鉴定为非陈化粮,已由购销企业按陈粮销售办法销售。

  据当地调查组调查核实,8450吨陈化粮4家企业实际交割只有5761.1吨,除掉出库损耗677.9吨,剩余的2011吨陈化粮库存在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目前仍未处理。

  实际交割的5761吨陈化粮最后由4家企业分别购得:一、洪湖浪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购得3269.9吨,其中137.7吨已加工成饲料,剩下的3132.2吨未出库,已被工商部门就地查封;二、洪湖浪米业有限责任公司购得1213.7吨;三、洪湖市兴隆达产业有限责任公司购得977.5吨,其中660吨已加工成鱼饲料和鸭饲料出售给了一家水产公司,剩余的317.5吨陈化粮仍在仓库;四、洪林饲料厂购得300吨,已全部加工成饲料,销售给了当地养猪场和渔场。

  其中洪湖浪米业有限责任公司从今年4月份起,分3次交割到陈化粮1213.7吨后,开始组织加工,共生产饲料米674吨,糠97.1吨,粗壳267吨,细米175.7吨。5月8日至6月11日,在与武汉味全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后,洪湖浪米业公司分批销售给武汉味全食品公司594吨,双方明确规定购买方只能用于工业用料,不得倒卖或流入市场,否则购买方负完全责任。7月5日,洪湖浪米业公司将另外80吨一次性销售给长沙市开福区和平饲料经营部。

  与此同时,长沙市开福区工商局已经查封了55.8吨,对已销售的24.2吨,长沙市工商部门分5组进行排查,没有发现流入口粮市场。

  老板自述:不加工成饲料米可能什么事情都没有

  7月20日晚,洪湖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认为,洪湖浪米业公司没有向粮食主管部门、工商部门报告,将80吨由陈化粮加工成的饲料米卖给长沙市个体户,且包装标识不规范,为不法商贩假冒经营提供了可趁之机。市委、市政府决定,对洪湖浪米业公司出现的饲料米外流事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立案查处,对违规处理陈化粮的行为决不姑息,责令洪湖浪米业等有关公司停业整顿,上报省粮食局、省工商局,取销公司陈化粮购销资格,等事件查明后,另作处理。同时,洪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已将洪湖浪米业公司库存的另一批228吨陈化粮封存。

  洪湖浪米业有限责任公司座落在洪湖市区,这是一家去年4月由原洪湖米厂、洪湖饲料厂和洪湖油厂改制而成的民营企业,现有110名职工,生产食用油、大米、饲料和糠油,年总产值过8000万元,是洪湖市重要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之一,与这家企业有购销关系的农户达10万之多。

  记者看到,被当地工商部门查封的228吨陈化粮露天堆放在厂区内,被码成宽四五米、高3米左右、长几十米的一座粮山,上面盖着一层彩条防雨布,受这些天雨水天气的影响,一些外露的陈化粮都已长出细细的嫩芽。

  对当前企业的处境,该公司总经理刘志祥感到十分困惑:

  我知道陈化粮政策性很强,加工成的陈化米很碎、发黄甚至有霉味,这种米一看人是不会吃的、也绝对不能吃的,但没想到陈化粮问题有这么严重。作为洪湖最大的粮油生产基地,粮食部门处理陈化粮时,通知、动员我们去竞买,后来以每斤6毛的价格买到了,然后我们抽取样品加工成饲料米送到武汉味全公司检验合格后,以每斤饲料米9毛的价格与这家公司签订了500多吨的销售合同,加工后剩下的陈化粮一直堆放在仓库里。

  长沙开福区的那个体户也是我们的老客户,他到厂里来看到剩下的这批陈化粮后,提出要我们加工成饲料米出售给他。我们看了他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饲料这一项,并到他所在的市场考察后,发现那里是个饲料市场,所以我们就将剩下的陈化粮加工成饲料米,以每斤8毛7分的价格出售给他。没曾想竟引出这么大的风波,如果当时我们将陈化粮加工成细碎的饲料,而不加工成饲料米,可能什么事情都没有。但说句实在话,全国各地哪个不是把陈化粮加工成饲料米来卖的?

  所以我们很困惑,因为没有明确界定到底什么是饲料,也没有人告诉我陈化米算不算饲料。如果当时国家有明文规定,而我违反了,就是杀我的头我也心甘情愿。

  在这批陈化粮的购买、加工、销售中,我没有坑害谁,也没有谋取暴利,但我现在却要承受很大压力,企业也遭受损失,武汉几家超市跟我打电话,要将我们的产品撤出柜台。所以我希望,饲料应该用什么包装、应该打成什么形态、由哪个部门管理,国家有关部门应该将政策更加明确化,毕竟现在的概念太模糊啦。

  监管部门:手段乏力、政策不明是软肋

  尽管这批陈化粮目前大部分去向已经查明,没有发现流入口粮市场,但是其中暴露出陈化粮监管不力、政策不明的问题亟待引起重视。洪湖市政府已责成粮食局、工商局就监管不力写出深刻检查;7月23日,洪湖市监察局做出监察决定,对市粮食局书记叶黎明通报批评,分管局长蒋松林给予警告处分,对市粮食调控科科长郑永禄记过处分。

  洪湖市工商部门、粮食主管部门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都表示,国家有关陈化粮管理的政策不明确、部门对陈化粮监管的手段不力,造成了洪湖浪米业公司此次陈化粮流入市场的行为发生。

  洪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吴必灿介绍说,这批陈化粮的供货方洪湖粮食购销公司是该市粮食局的下属企业,买方洪湖浪米业公司是由该市粮食局原下属企业改制而成,双方都具备经营陈化粮的资质。根据国家对陈化粮的相关管理规定,粮食企业购买和销售陈化粮,都必须向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工商部门报告,但作为买卖双方的洪湖粮食购销公司、洪湖浪米业公司都未向工商部门报告,致使由陈化粮加工成的饲料米有可能流向口粮市场。我们不能24小时盯着每一笔陈化粮,80吨粮食,他一天就可以加工、销售完,他不向我们报告,我们就很难及时掌握陈化粮的去向。

  洪湖市粮食局副局长蒋松林也认为,虽然政策要求对陈化粮的管理实行定向销售、封闭运行,但是企业擅自改变销售方向、改变用途,没有向粮食主管部门、工商部门报告,作为管理部门也很难监控。洪湖浪米业公司买进陈化粮后,我们多次进厂,向他们宣传陈化粮的政策,他们说卖给了味全公司,并且拿出了合同,合同中明确指出作为工业用粮,不能他用。但是,他后来改变了用途,卖给了长沙的个体户80吨,他没有向我们报告,我们就不知道了。

  蒋松林还认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不是执法主体,派出的人没有执法证,不少粮食加工企业门都不让我们进,虽然我们被赋予监管职能,但企业完全可以不听,所以实际操作中很难行使监管职责;陈化粮的管理又是多家管理,粮食部门管,工商部门也管,多家管就不好管。所以我认为要吸取教训,目前实行的企业报告方式操作性不强,应该明确执法主体,定点管理,专人专职管理,责任到人。

  记者的调查采访还发现,由于概念上的模糊,各个部门对《陈化粮处理若干规定》中规定的陈化粮用途可为饲料的说法争议很大,大家对什么样的形态才叫饲料、饲料米算不算饲料莫衷一是。粮食局副局长蒋松林说,我们直到19日才收到中央7月4日的文件,明确陈化粮不能加工成大米的形态流入市场,早有这个文件,我们就可以明确地告诉企业不能加工成饲料米。正是这些政策概念上不清楚,才给了企业打擦边球的机会,留下了陈化粮流入市场的隐患。

  蒋松林说,今年湖北大规模处理陈化粮,造成陈化粮价格暴跌,3月份第一批陈化粮成交价是每公斤一块两毛,一个多月后的第二批拍卖成交价跌到了每公斤八毛二分,这使洪湖4家企业在第一次拍卖会上竞买的陈化粮大都积压在仓库,这是不幸中的万幸。负责这次陈化粮事件调查的洪湖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余星说,虽然洪湖处理的陈化粮没有流入口粮市场造成不良影响,但当中暴露出的粮食主管部门和工商部门在陈化粮监管上执法不够大胆、监管不力等问题令人深思,今后准备对陈化粮采取人盯人、点对点、责任到人实行24小时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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