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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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9日09:46 现代快报 | |||||||||
快报徐州电 经省政府同意,徐州市政府日前对该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7月1日起执行。 此次调整包括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工最低工资标准两部分。调整的全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为:市区(二类)500元/月(原450元/月),新沂市、铜山县、丰县、沛县(三类)440元/月(原390元/月);邳州市、睢宁县(四类)360元/月(原320元/月)。调整的小时工
作者:记者 张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