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雇行凶者向被害人磕头压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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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9日09:54 东方网-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实习生钱亦强通讯员缪春华夏林杰)受雇行凶,两凶徒被受害人钱财打动。然而,当面对受害人拿出的5万元“买命钱”时,两凶徒竟“客气”地只拿了4万元,临走还给受害人磕头谢罪压惊。昨日,法院判决两名受雇行凶者抢劫罪成立。 2002年9月26日,早上10点左右突然有人敲南汇的闵先生家门,闵先生的母亲以为门外两人是儿子朋友,轻易给他们开了门。两人进屋后拔刀架上老人脖子,并冷笑着说他们是受
对此,从事法律工作的闵先生立刻开出条件,只要不伤人给多少钱都可以,并当场取出5万元现金。面对巨款,两凶徒只拿了4万元并称这些就够了。临走时,两人觉得刚才对老太的行为太过分了,遂双双跪下给受惊的老太磕了个头,权当谢罪。 两凶徒逃走后,就此融入了茫茫人海。直到2003年11月10日,闵先生又接到了一个神秘电话,电话那头自称就是当年上门抢劫的人,并称愿意说出当年是受谁指使,不过要2万元作开口费。闵先生当即报警,并由警方找到嫌犯。 昨天,南汇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两被告于某和程某分别被判有期徒刑12年和10年9个月。据于某供述,闵先生前妻的弟弟因觉得闵先生抛弃了他姐姐,所以花1万元雇人准备好好教训闵先生。由于没有充分证据,法律最终未对买凶人作出认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