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50米禁烟令”成“摆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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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9日09:58 新华网 | |||||||||
日前,福建省烟草专卖局在全国率先颁布实施《烟草制品零售布局暂行规定》,明确规定,自7月1日起,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内及距离以上场所50米范围内,不予设置烟草制品零售点。 但记者采访后发现,这个禁令在相当程度上成了一种“摆设”。
校园周边随处可寻烟店 记者在对福州市校园周边执行“禁烟令”的情况调查后发现,目前福州的中小学附近仍然存在不少售烟点。校园周边的食杂店大都兼营香烟,许多商店都没有在显眼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止吸烟”的牌子。 在福州市鼓楼第一中心小学记者看到,大门右边15米就有一家“名烟名酒”专卖店,而在大门左侧,两家食杂店柜台的显眼处都摆放有香烟,墙壁上挂着香烟零售许可证。在福州第三中学斜对面40米处有一家较有规模的香烟专营店。 对于“学校旁边不能卖烟”的规定,采访中,只有少数销售香烟的店铺表示知道。一家店主告诉记者,规定只是“表面文章”,烟草局会照样送货。据不少店铺反映,烟草局并没有来查过,零售户的烟也都是烟草局提供的。 很多家长对街上随处可以买到香烟的情况很是担忧。他们普遍认为,孩子们获取香烟的渠道太便利了。 一位学生告诉记者,有一些学校周边的小卖部,为方便生意,甚至将一整盒烟拆散开出卖,学生想买几支都可以。 “禁售令”治标不治本 校园周边50米内实行“禁烟”,为中小学生划出一定的保护区域,有助于净化校园周边环境。但是,这仅仅是50米范围内一个小小的区域,50米之外的烟店若向孩子大门洞开,显然还是治标不治本。 对于“禁烟令”,一些家长这样认为,孩子要吸烟还是可以到60米外的店去买的,这样的规定只能是“表面文章”。 “禁烟令”已执行近一个月了,但许多店主却反映,根本就不知道这一规定,这也反映出好的政策并没有得到有效执行。对此,有关专家指出,如果只制定政策,而不抓落实、执行,政策无疑会“形同虚设”,起不到任何作用。既然政策出台了,就应该有相应的处罚措施,对违反政策的经营者实行处罚,最终起到威慑作用。 需要社会共同监管 有关人士指出,要想彻底让孩子们远离香烟,仅凭某一部门的力量显然有限,对青少年吸烟的问题更多的要由家庭、学校、社会共同监管引导才能解决。要积极开展形象生动的宣传教育活动,使中小学生真正认识到吸烟的危害,自觉抵制烟草的诱惑。 专家建议,有关部门要调动青少年参与禁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组织青少年开展各种禁烟活动。此外还要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为学生创造一个清新的无烟空间。 作为教育机构,学校要与家长们加强联系,争取家长的重视与配合,提高家长的监管意识,从各个源头上杜绝中小学生的吸烟现象。 据了解,目前福建省已划分了卷烟零售管理区域,全省配备了1500多名的卷烟专卖管理人员,一个管理人员负责约150个卷烟零售户。烟草管理部门也表示,会针对市民反映的情况,加大监督管理力度。(记者肖玉保 吴铎思) (来源:工人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