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近两成医疗广告涉嫌违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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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9日10:00 温州新闻网 | |||||||||
昨天,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布了今年6月对全国卫星电视频道发布的部分广告进行的监测检查结果。检查工作中,共检查四类广告6565条次,发现违法或者涉嫌违法广告1005条次,违法(涉嫌违法)率为15.81%。对于检查发现的违法或者涉嫌违法广告,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依法调查处理,同时也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识别。本次检查范围为除西藏外30个省级卫星电视频道2004年6月21日全天发布的保健食品、医疗服务、药品、医疗器械广告。
其中,检查药品广告3998条次,发现违法或者涉嫌违法广告121条次,违法(涉嫌违法)率3.03%。主要违法表现:处方药违反法律规定在大众媒体发布广告。 检查医疗服务广告1422条次,发现违法或者涉嫌违法广告581条次,违法(涉嫌违法)率40.86%。主要违法表现:含有患者或者其他医学权威机构、人员和医生的名义形象或者使用推荐语进行宣传的内容;发布性病、牛皮癣、癌症、癫痫、乙型肝炎、白癜风等医疗服务广告;在医疗广告中宣传药品;使用非医疗卫生专业技术职称。 检查医疗器械广告181条次,发现违法或者涉嫌违法广告115条次,违法(涉嫌违法)率63.54%。主要违法表现:利用医疗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患者的名义形象做证明。 检查保健食品广告964条次,发现违法或者涉嫌违法广告188条次,违法(涉嫌违法)率19.50%。主要违法表现:使用医疗机构、医生的名义或者形象;涉及特定功效的,使用专家、消费者的名义或者形象做证明。 此外,检查发现四类广告中普遍存在未按照规定标明审查批准文号、证明文号、忠告语等问题。 检查发现的典型违法(涉嫌违法)广告涉及济南同济肿瘤医院医疗服务广告、广州军颐医院医疗服务广告、北京乾坤医院肿瘤治疗中心医疗服务广告、北京国医阁疑难病研究院医疗服务广告、北京中都中医药研究院肝病治疗中心医疗服务广告、高易捷医疗器械广告、博凯减肥乐胶囊保健食品广告、曲美减肥胶囊药品广告等。(来源:北京青年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