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杀人被处极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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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9日10:18 每日新报 | |||||||||
深夜钻窗欲行窃被人发现竟行凶张家民王祺 新报讯【记者张家民实习生王祺】本市20岁男子王某深夜钻窗,欲盗窃单位办公桌抽屉内的现金,结果被值班人员发现。情急之下,王某竟抄起木凳向被害人头部猛击数下,致使被害人颅脑损伤,当场死亡。近日,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以抢劫罪判处王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被害人之妻经济损失72920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系本市北辰区某副食经营部送货的临时工。 2004年 1月4日凌晨3时许,王某窜至副食经营部,钻窗进入办公室内欲行窃,被值班人员王某某发现并制止。王某遂抄起一方木凳向王某某头部猛击数下,致被害人王某某颅脑损伤死亡。而后,王某从该经营部的办公桌抽屉内劫取人民币300元,后逃离现场。经侦查公安机关将被告人王某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贪图钱财,欲行盗窃被发现后当场使用暴力劫取钱财,并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