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社区领取养老金 资格认证正在进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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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9日10:23 燕赵晚报 | |||||||||
10月1日起从社区领取养老金 资格认证工作正在进行 企业离退休人员快去登记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石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局获悉,企业离退休人员(供养亲属)领取养老金(抚恤金)资格认证工作将于10月1日前结束,未进行登记的企业离退休人员应尽快到社区办理登记。 据介绍,凡在石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局参加养老保险,并领取养老金,且在石家庄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企业离退休人员(供养亲属)都应办理资格认证登记。登记时应携带《登记表》、离(退)休证或身份证到常年居住地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进行登记(未设立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的,到常年居住地街道或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进行登记)。对因特殊情况本人不能亲自去登记的,可委托亲属进行。 养老金领取地改变了,待遇会不会改变或降低呢?对于这一问题,石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局社会化服务处处长胡凯解释道:“养老金社会化管理后,不管企业今后发展如何,都不会出现离退休人员无人管理的现象,其待遇更不会改变或降低,这点离退休人员尽可放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