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车贼被反绑灯杆上(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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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9日10:28 海峡都市报 | |||||||||||
昨天下午2时30分左右,一杨姓读者向本报新闻热线报料。记者赶到事发地点,在一家修车铺旁看到,一个身材魁梧、满身黝黑、留有长发的年轻汉子被反绑在路灯杆上。据一个旁观者说,这个小偷都已经将自行车撬开骑走了,结果被汽配店伙计发现,喊了三个人追过去,将小偷给当场逮住,然后绑在路灯杆上。一位姓李的围观群众告诉记者,他也是在附近的汽配店里上班,这一溜修车铺,近一两年被小偷偷了10多辆自行车,还有几个顾客的电动自行车也在这里失窃,于是附近的店主都提高了警惕,没想到今天还真把小偷给抓住了。 说到为什么绑人,修车铺老板魏先生说出了一番令人费解的话:“说实在的,我们把小偷逮住后,还真不知该怎么处理他,打电话报警吧,我们肯定要去派出所配合民警做笔录,但是我们生意这么忙,大家实在是没空,并且小偷又没犯多大的罪,进了派出所过不了多久就又出来了,我们觉得没多大意义,所以我们几个只有把他绑在这里喽……” 魏先生还告诉记者,他们也和小偷商量,准备把这事“私了”,了结的办法是小偷要赔汽配店10辆自行车,按每辆30块钱的折旧价,他们要小偷赔300块钱。老魏说小偷已经答应了,但是这个小偷身上只有3毛钱。 一些旁观者告诫魏先生,这种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是违法的,如果造成被害者严重受伤,还要承担法律责任。魏先生听后想了一阵,最后决定将小偷放了。 感谢福州杨先生拨打新闻热线0591-7095110提供新闻线索奖励50元 N本报记者 王华友/黄孔瑜/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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