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煤矿事故频发 政府强调煤矿安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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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9日10:35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成都7月29日消息(记者邵立肃郑轶)今年初以来,四川省煤矿事故呈逐月加速上升之势。截止7月20日,全省共发生煤矿死亡事故259起,死亡283人。其中,大竹、珙县、达县等地死亡人数均已超过其全年控制指标。近日,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加强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凡今年发生3起以上煤矿重大事故或者1起特大事故以及死亡人数超指标的市州,主要领导须向省政府述职。
据了解,通知要求各产煤县(市、区)分管领导每月下井应不少于1次,安全管理部门分管领导不少于5次。煤矿企业必须严格执行“五不准”:超生产能力、超通风能力的矿井不准生产;高瓦斯矿井无监测系统不准生产;井下一律不准空顶作业;未形成正规工作面的不准生产;未设立安全机构和配备相关人员的不准开工。 8月,四川省将对今年发生事故的煤矿业主、矿长进行强制培训,年底前轮训所有矿长。并于近期组织督查组赴重点地区和重点煤矿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张春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