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将“择校费”合法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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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9日11:00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合肥晚报本报重庆今日上午专电目前,我国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已经取消重点学校制度,采取就近入学的办法。但很多家长都希望孩子能上好学校,因此择校现象在很多地方普遍存在。要到好的学校,就要给学校交“捐资助学费”、“借读费”、“赞助费”等名目不同的择校费。不久前,重庆市政府发文为“择校费”制定了标准,将“择校费”合法化。 文件中规定今后择校生将被纳入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学校将统一向社会公示招生比例
(来源:合肥晚报) | |||||||||